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誰能明白!


(圖片來自信報網站)

香港法律界狠批中央今次直接替香港立法、修改《基本法》,藉釋法扭曲香港法律,推倒本港司法制度。法律界在星期二﹙十一月八日﹚晚發起靜默黑衣遊行,表達對人大釋法的不滿。當日下午五時半在高等法院集合,遊行至終審法院。只有無知的人才會批評法律界「拿法律當做政治鬥爭工具」。實情是他們珍惜1984《中央聯合聲明》、承諾繼續維持本港的法治制度,就是因為要跟中共常常用法律搞政治的態度隔絕。 

中共啟動第五次釋法,實則「立法」。將大量額外的條件加入法律,並具名只可以宣誓一次、要求「莊嚴」,但是何謂「莊嚴」?沒有清晰說明,一切由監誓人裁決,這是一個很主觀的決定,兩位年輕人的宣誓表現,不是大部份港人的認同,也只視之為「小學雞」犯錯,正常人也最多一笑置之,或指罵數天已足夠,唯獨那群建制派議員、就像著了魔、發狂地搬龍門、搞流會,連那隻六八狗也陪他們發癲入禀法院,提呈司法覆核,正當法院受理此案之際,人大常委會明顯缺乏法理依據下,急忙主動提出釋法。以政治干擾香港司法,相信許多明事理的香港人深感遺憾。想不到居然為了兩隻『小學雞』,不惜犧牲行政和立法機關的關係、更誓死把香港最後的一根稻草——司法獨立剷平,目的就是為了撫平十三億鏹國人的脆弱心靈。試問是否須要出動高射炮去對付兩隻蚊? 

一個不講法治的政權,往往有法不依,無法無天,屢見不鮮破壞基本法;還說去解釋法律,簡直荒謬絕倫。今次釋法,受到很多玻璃心、愛國賊和自稱『愛國愛港』的人士大受歡迎,他們搖旗吶喊,為恐香港不亂似地去法院、手持標語和擴音器抗衡反釋法人士;但對於有思考力、不輕信和不盲從的港人、深感恐懼。對於沉默的人,依然撰擇沉默。釋法之後,香港已變得與鏹國完全接軌,毋忘做一個順民。 

當我們面對身邊各種不公義時,是否應該保持沉默,明哲保身以免惹禍上身,或許這才是生存之道?再者這些不公義的事發生,許多人認為這樣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保持沉默。美國已故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曾這樣說︰「當一個人接受罪惡,縱然是被動,但他的責任,跟那些主動參與其中的人,其實沒有兩樣。當一個人噁忍罪惡而沒有伸張正義,他就成了幫兇。(He who passively accepts evil is as much involved in it as he who helpsto perpetrate it.  He who accepts evil without protesting against it is really cooperating with it.) 今天的香港不公義的事差不多接踵發生,但社會上普遍存著這種論調:「我討厭政治!」「政治這樣複雜﹐不是普通人的我可以做的!」諸如此類的籍口、就為自己目睹不公義的事作擋箭牌,繼續選擇沉默和袖手旁觀。今日香港的法制已完全崩潰,大家依然選擇沉默,拒絕聆聽自己的良知,逃避自己應有的立場嗎?法治不是最好,但在沒有更好的制度去制衡人治之時,法治就是唯一的選擇。 

德國著名神學家兼信義宗牧師馬丁·尼莫拉曾寫下這一首詩(懺悔文): 

起初他們(德國納粹黨)追殺所有共產黨人,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所有猶太人,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然後他們追殺所有工會成員,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所有天主教徒,
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向我來,
再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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