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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014年8月16日) 的傍晚,約六時三十分,我到皇后大道中378號福陞閣百佳超級廣場購物,推著購物車經過芝士櫃與壽司之間的通道,聽到「澎」一聲,感到有東西壓著我的右腳板底,意識單起腳用手摸,取了一塊玻璃出來,之後流血,我單腳站在一旁。剛巧有位外籍男士經過向我查詢。我告訴他被玻璃割傷,他瞄了一眼、走去前面售豬肉和牛肉的櫃檯,向站在櫃位的二位大姐指向我,雖聽不到他們的談話內容,但從他們的動作和手勢,我相信雙方是無法溝通。此時有一位穿套裙的女士推著購物車,似是了解事情之後,外籍男士從大姐手上取了一疊紙巾交給我,並告訴我已通知了二位大姐,然後離開了。我等了差不多五分鐘,依然沒有人出現。直到有三位年約二十歲左右的年青人經過,他們查詢發生何事,我把外籍人士說的話告訴他們,其中一位女子再去櫃檯,回來時與一位大姐手拿一張櫈讓我座,大姐馬上清理地上一堆玻璃。這位大姐與我的對話:
「你唔好清理玻璃先啦,妳想毀屍滅跡?唔該幫我叫你經理出來。」
『經理放咗假。』她回應。
「gung叫你哋的話事人出 lei 啦。」
『我哋無話事人喎。』她這樣回應。
「gung 你幫我報警 lat。」
『我夠鐘收工啦。』她說完這句話就立刻離開了。
我真是發呆。那三位年青人聽著我們全程的對話,其中一位女子也忍不住說:『有無攪錯,這樣的態度太過份了。』問我是否想報警?我回應是,但手機網絡無法使用。看完我的手機就代我報警。待救護車到達替我洗傷口,準備送我去瑪麗醫院,三位年青人才離開。我在19:36抵達瑪麗登記後報警。那位警察大叔不是說人話,真是一肚氣,我當時疲倦兼肚餓,不想聽他的廢話。經過檢查,照X光片,洗傷口,取藥,終於23:00離開醫院,乘的士回家。
星期日中午12點,一位自稱福陞閣百佳經理的男士來電。這是我們的電話對話:
『請問是不是朱小姐?』
「是,你是邊位?」
『我是福陞閣百佳經理。』
「貴姓?」
『姓何。』
「你搵我乜事?」
『我想了解你隻腳現在的情況?』
「你同事無講比你聽咩?」
『有,不過想知清楚。』
「我隻腳現家依然痛。」
『你昨晚的醫藥費和的士錢,我們會替你支付,你路經的時候上來取回。』
「我無取收據喎。」
『那無問題,大約幾錢?』
「我無想過要你百佳賠醫藥費和的士費,這區區百幾蚊我比得起,不稀罕你哋的賠償。只是你同事的處理手法有問題。我叫她替我報警,居然說夠鐘收工。我就是要投訴佢。」
『那你想怎樣投訴?』
「待我與律師商量後告訴你。你等我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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