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8日 星期二

戰地記者沒有告訴你的事

自從數碼攝影普及之後,人人都是攝影師,為得到一幅好的作品,無所不用其極。其實身為一個攝影人,除了要擁有技術方面的知識外,心態亦是一個成功攝影人的必要條件。
  
於討論前,先看看以下兩個分別獲得世界新聞攝影大賽及普立茲獎的例子:
 
1998年,印尼雅加達北部Pembanguan 一區的穆斯林發現他們的清真寺被人縱火焚毀。盛怒的教徒找到了六名涉嫌毀寺的基督教教徒,雖然清真寺方面已替他們求情,但仍然不能逃過被私刑處死的厄運。攝影師所拍到的是六名被害者之一,他被追趕到死胡同,遭到暴徒以刀、木棍、磚頭等武器襲擊。在被折磨至奄奄一息後,其中一暴徒當眾用刀割破了他的喉嚨。最後,當地警方對此事唯一採取的行動,是在私刑處決結束之後,移走受害者的屍體。 






1993年,蘇丹內戰,及後發生大饑荒,攝影師在拍攝時,遇見一個快要餓死的小女孩,在她身後的,是一隻禿鷹,正虎視眈眈地去等待女孩的死亡。攝影師就捕捉了這個畫面。


選擇以戰地攝影為題材,面對的,總離不開冷血、沒有善心、眼白白看著事情發生等等的負面批評。前者,選擇以反思、相信圖片能改變世界的信念堅持下去,他說:

 We must look at it.
We are required to look at it.
We are required to do what we can about it.
If we don’t, who will?”

他,是James Nachtwey
  
而後者,卻受不了。在拮据生活、摰友兼拍檔Ken Oosterbroek中槍離世及過度的負面輿論等多方打擊下,他選擇了自殺。他,是Bang Bang Club成員Kevin Carter。他所留下的遺書這樣寫著:
I am depressed … without phone … money for rent … money for child support … money for debts … money!!! … I am haunted by the vivid memories of killings and corpses and anger and pain … of starving or wounded children, of trigger-happy madmen, often police, of killer executioners … I have gone to join Ken if I am that lucky.”
 
攝影這回事,本質就是具有攻擊性的,但引致傷害的,決不是攝影的本意,而是在人的心態上。不論是甚麼題材,不論是拍攝者、被拍者或是觀眾,都有可能成為加害者/受害者。
 
拍的人,只顧照片夠不夠 "";被拍的人,只顧展現自己"" 的一面;觀眾則只顧以其"獨特"眼光去批判,這是共業。
 
騙得了世上所有人,也騙不了自己,何謂心存正念,只有你心深處才能知道。

 
Written by Rayman Cheuk --- 攝影師是成就事件、人物的一個見證,懂得攝影的人,都應該要有這一份使命感。
圖片來源: 紐約時報,World Press Photo Archive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