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

缺乏危機感


自小患小兒麻痺症,一生中跌倒無數次,而每次總能自動站起來,拍拍手上的塵埃、掃掃身上的塵沙、再繼續上路,當刻或有少許腫痛,但繼續行得走得,也就當無事發生。最嚴重的一次是扭傷足踝骨(拗柴),看過中醫骨傷科(跌打),敷藥兩星期也就沒事。



昨晚約八時左右、不小心在街上跌倒不能站起,需要路人攙扶而立,不慎弄傷足踝,起初雖感到腳患疼痛,惟未有即時理會,強忍著劇痛,步履蹣跚地回家。到今早準備上班之際,腳部傷處腫脹不堪,劇痛難忍,於是決定先求醫、後上班。誰知醫生以驚訝的眼神、告之去錯地方尋醫,應去急症室求診,因足部傷患表面已呈骨頭折斷、撕裂性骨折、甚至有骨移位問題出現,她轉介去瑪麗醫院急症室,囑咐找護士安排專車送去急症室;不過護士提出,最近的急症室是律敦治醫院,由此行去也很近,若等非緊車送去瑪麗要超過一小時,因為心急之故,於是忍著劇痛、步行約二十五分鐘才到達(若平時,不消五分鐘已到達)律敦治醫院。 


到達醫院後,經過一般急症的情序、醫護人員詢問是如何到此?知道獨自一人步行到此時,只說了一句話:『你都好忍得痛』。不消十五分鐘,急症室的醫生看到腳患、即安排照 X-ray。醫生很快看過照片,解釋足踝骨關節折兼移位,需要入院做手術,最好通知家人,通常要八至十星期受傷的腳不能落地,現替你的腳患裝上腳托板,再照 X-ray 後轉上九樓骨科 A-46病房,有關詳盡的手術過程由骨科主診醫生解釋。當時要求住私家病房。醫生解釋律敦治沒有這些房間設備。若知要做手術一定選擇瑪麗醫院,當時真是有些後悔不去瑪麗。 


約三時半妹妹帶來數件日常物品趕來醫院,了解咗情況,當她知悉我只能卧在病上,不能動彈,問是否需要其他物資時,我也毫頭緒。到晚上一粟、Ling , Jennifer, Rhoda & Moody 到來探望。Moody 問為何不住私家病房,我回應他說:醫生講這間醫院沒有私家病房設備,Rhoda 接著說沒理由。Moody 提議若沒有私家病房,要求轉去瑪麗醫院。Rhoda 於是出去問護士。當她獲悉有半私家病房設備,已即時取來表格讓我填寫。Moody 急不及侍要立刻填寫表格簽名交給護士。 


待各人離開後,整簡病房頓時沉靜下來,環視整間 19 人的病房,除了自己較年青外,大部份都是銀髮一族。要卧在這張四呎超軟的床上,真是不好受。護士警告我若再移動太多,會把我綁紮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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